海寧市海洲街道錢江東路16、18、20號房屋租賃項目(標的1:海洲街道錢江東路16、18、20號房屋)
所在地區(qū): | 浙江-寧波-江東區(qū) | 發(fā)布日期: | 2022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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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交易公告<>
本中心受中國人民銀行海寧市支行委托,對海寧市海洲街道錢江東路(略)、(略)、(略)號房屋租賃項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網(wǎng)站(http:(略)<>
一、項目編號:CQ(略)<>
二、標的概況<>
標的序號<> | 標的名稱<> (含地址、門牌)<> | 建筑面積約(平方米)<> | 租賃期限(年)<> | 交易起始價(元/年)<> | 保證金(元)<> | 加價幅度(元)<> | 租金<> 遞增<> (方式)<> | 優(yōu)先權人<> | 是否租賃用途限定<> | 是否騰空<> |
1號<> | 錢江東路(略)、(略)、(略)號房屋<> | (略)<> | 5<> | (略)<> | (略)<> | (略)<> | 前兩年不變,第三年起逐年遞增3%<> | 無<> | 是<> | 是<> |
注:(略)<>
2. 標的建筑面積僅供參考,具體以實地為準。 <>
三、項目規(guī)定<>
1.租金遞增:(略)<>
2.租賃用途限定:(略)<>
3.裝修期:(略)<>
4.保留價:(略)<>
5.標的租賃起始日期:(略)<>
6.競得人承租后不得擅自轉租、分租或變相轉租。<>
7.本項目無優(yōu)先權人。<>
8.標的若無水、無電的,由競得人自行向國家相關部門咨詢申請是否可以開通,可以開通的,相關費用自負。<>
9.競得人設置廣告、標志等,費用自理,且需經(jīng)轉讓方和相關部門同意并辦理手續(xù)。<>
四、競買人資格<>
競買人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公益性組織、金融機構。<>
五、交易方式<>
本項目采用網(wǎng)上競價方式進行交易。<>
六、看樣時間及聯(lián)系人<>
看樣時間:(略)<>
看樣聯(lián)系人:(略)<>
競買人在規(guī)定的看樣時間內,可以要求看樣聯(lián)系人一同前往現(xiàn)場。若競買人未要求看樣聯(lián)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標的現(xiàn)場或未前往實地看樣的,視為競買人自動放棄實地看樣的相關權利,并已對交易標的實物現(xiàn)狀予以確認。<>
競買人在交易申請前,應仔細審查標的實際情況(包括權證或有關證明材料是否齊全、現(xiàn)場門牌是否標識或標識是否正確等),調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擔盡職調查責任。<>
七、報名<>
競買人完成線上注冊報名、繳納保證金,并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后即完成項目報名。<>
1.線上注冊報名<>
報名時間:(略)<>
報名方式:(略)<>
2.繳納保證金<>
2.1繳納時間:(略)<>
競買人應于(略)年6月(略)日(略):(略)<>
2.2保證金繳納方式:<>
(1)微信支付<>
競買人可直接在報名系統(tǒng)中通過微信支付繳納。選擇微信支付的,無需對微信賬戶充值,付款時通過微信綁定的銀行卡直接付款即可。<>
(2)轉賬<>
保證金應單筆足額繳納。競買人可通過網(wǎng)銀轉賬或非現(xiàn)金柜面繳款(不允許現(xiàn)金繳款)兩種方式,向報名系統(tǒng)中競買標的提示的指定賬戶轉款(不同標的的保證金賬號各不相同,報名多個標的的,其保證金應分別單獨繳納),繳款賬戶也可在系統(tǒng)的《報名電子確認單》上查看。<>
2.3保證金繳納流程:(略)<>
2.4保證金代繳。<>
保證金允許代繳,繳款人名稱與競買人不一致的視為繳款人替競買人代繳保證金。競買人與代繳人就保證金代繳權利義務作出的約定與中心無涉,中心有權對保證金繳納、退還、轉款、沒收等情況按照規(guī)定進行處置。<>
2.5 保證金有以下情況的作誤入款退回,視為繳納不成功:<>
(1)保證金未繳入指定賬號的;<>
(2)保證金未足額繳納;<>
(3)保證金超額繳納的;<>
(4)保證金到賬超時的;<>
(5)同一標的保證金分多筆繳納的。<>
2.6保證金互不開收據(jù)。<>
3.資格審查<>
競買人完成線上注冊報名和繳納保證金后,攜帶下述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3.1資格審查時間:同報名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3.2資格審查地點:(略)<>
3.3審查資料:<>
(1)報名電子確認單(網(wǎng)上注冊報名后打。;<>
(2)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機關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公益性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上述若委托代理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附件1)、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一委托代理人僅可接受一位競買人的授權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委托代理人在交易活動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均視同競買人簽署和處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關經(jīng)濟和法律責任,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3.4競買人提交的報名資料,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取得競買資格,競買人的競買資格一經(jīng)確認,不得撤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無競買資格:<>
(1)不符合受讓資格的;<>
(2)未按規(guī)定繳納交易保證金的;<>
(3)超過報名截止時間報名的;<>
(4)無相關證照或相關證照已過期或失效的;<>
(5)報名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6)委托他人代理,委托資料不齊全或多個競買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八、網(wǎng)上競價<>
競買人完成項目報名后,即可以在競價時間內進行網(wǎng)上競價,網(wǎng)上競價由自由競價和限時競價兩個階段組成,競價流程及規(guī)則詳見本文件第三、第四部分。操作說明視頻教程可掃描本公告末尾二維碼直接觀看,或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眾號 “報名視頻教程”欄觀看。<>
自由競價時間:<>
標的1:(略)<>
限時競價時間:自由競價結束后,進入(略)秒限時競價階段。<>
九、交易服務費<>
交易服務費按交易成交總價計算,以每個標的成交總價為基數(shù),采用分檔遞減累加法計算,向轉讓方和競得人按以下標準各收取(略)%:(略)<>
(1) (略)萬元(含)以下的,按成交金額0.8%;<>
(2) 超過(略)萬元至(略)萬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額0.5%;<>
(3) 超過(略)萬元至(略)萬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額0.4%;<>
(4) 超過(略)萬元至(略)萬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額0.3%;<>
(5) 超過(略)萬元至(略)萬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額0.2%;<>
(6) 超過(略)萬元至1億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額0.1%;<>
(7) 超過1億元的部分,按成交金額0.(略)%,最高不超過(略)萬元。<>
十、簽訂成交確認書及合同<>
1.競得人應在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赴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
2. 競得人應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樣本在中心網(wǎng)站“資料下載”欄下載)。<>
2.《成交確認書》、交易文件、報價文件等將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jù)。<>
十一、付款及履約保證金<>
1.付款時間:(略)<>
2.付款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以后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賃期到期前(略)天內匯入轉讓方指定賬戶。<>
3.交易標的成交總價(或稱租金),根據(jù)租賃期限及年租金折算到天計算,不包括競價服務費、履約保證金以及標的交割時所發(fā)生的所有費用。計算公式:(略)<>
4.履約保證金:(略)<>
十二、保證金的退轉<>
1.競得人無違約的,其保證金在與轉讓方簽訂合同、付清價款后,由轉讓方向中心出具《退保證金通知函》,交易中心在收到《退保證金通知函》后三個工作日原路退還(不計息)。<>
競得人違約的,其保證金不予退還,詳見第十三款違約責任。<>
2.未競得人的保證金由交易中心在競價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原路退還(不計息)。<>
3.保證金繳納不成功的,其保證金作誤入款立即原路返還(不計息),如競買人繳款的入賬信息不全,中心將在競買人完善信息后三個工作日內原路退還(不計息)。<>
4.保證金退還涉及代繳的,均原路退還至代繳人賬戶。<>
十三、違約責任<>
競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
1.提供虛假、失實材料的;<>
2.通過獲取轉讓方的商業(yè)秘密,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
3.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
4.最終出價人的資格不符合交易文件規(guī)定的;<>
5.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放棄受讓的;<>
6.拒絕簽訂合同或辦理過戶手續(xù)的;<>
7.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付清應付價款或繳納履約保證金的;<>
8.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
競買人有上述違約行為的,除其保證金不予退還外,還需承擔賠償轉讓方經(jīng)濟損失的違約責任,其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由本中心以轉賬形式匯入轉讓方指定賬戶。<>
十四、交易標的交割<>
標的交割手續(xù)按交易雙方合同的約定辦理。<>
十五、交易機構聯(lián)系方式<>
地址:(略)<>
聯(lián)系人:(略)<>
本項目交易文件請點擊本鏈接下載。<>
競價視頻教程和報名視頻教程二維碼:<>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略)年6月(略)日 第二部分 網(wǎng)上報名流程 1.注冊報名 競買人可通過電腦端或手機端(微信)進行網(wǎng)上注冊報名。 1.1電腦端 1.1.1登錄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網(wǎng)站(http:(略) 1.1.2點擊網(wǎng)站左側“要素交易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 1.1.3點擊“注冊”按鈕注冊賬號。 1.1.4選擇“個人”或“企業(yè)”(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個體工商戶)身份填報,該身份一旦確認不得變更,競買人將以此身份辦理簽訂《成交確認書》、簽訂合同等手續(xù)。 1.1.5請認真閱讀頁面的文字提示后,自行設置賬號與密碼: 賬號:(略) 密碼:(略) 身份證號碼:(略) 手機號碼:(略) 1.1.6使用上一步注冊的賬號及密碼登錄要素交易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 點擊左側菜單欄“(第一步)填寫基本資料”:(略) 點擊左側菜單欄“(第二步)簽訂競價協(xié)議”:(略) 點擊“(第三步)報名競價標的”,點擊選中“產(chǎn)權交易”類別,選擇您要參與的競價標的,點擊“報名”按鈕,若選擇多個標的的可以繼續(xù)添加其他標的。 點擊“(第四步)打印電子確認單”,通過短信驗證后可點擊下方“打印”按鈕,打印或保存電子確認單,該單據(jù)在繳納保證金、登錄競價系統(tǒng)、確認中標資格的過程中是非常重要的憑證。 1.2手機端(微信) 1.2.1競買人通過微信搜索并關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眾號。 1.2.2進入公眾號點擊“報名競價”,進入手機端報名競價系統(tǒng)。 1.2.3點擊注冊賬號。 1.2.4選擇“個人”或“企業(yè)”(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個體工商戶)身份填報,該身份一旦確認不得變更,競買人將以此身份辦理簽訂《成交確認書》、簽訂合同等手續(xù)。 1.2.5請認真閱讀頁面的文字提示后,自行設置賬號與密碼: 賬號:(略) 密碼:(略) 身份證號碼:(略) 手機號碼:(略) 1.2.6使用上一步注冊的賬號及密碼登錄要素交易手機端報名競價系統(tǒng)。 點擊“交易報名”欄進入交易報名; 點擊“(第一步)填寫基本資料”:(略) 點擊“(第二步)簽訂競價協(xié)議”:(略) 點擊“(第三步)報名競價標的”:(略)產(chǎn)權交易”),點擊報名標的,點擊“確定”按鈕,若選擇多個標的的可以繼續(xù)添加其他標的。 點擊“(第四步)獲取電子確認單”,通過短信驗證后打印或截屏保存電子確認單,該單據(jù)在繳納保證金、登錄競價系統(tǒng)、確認中標資格的過程中是非常重要的憑證。 2.繳納保證金。 點擊“(第五步)繳納保證金”,選擇“方式一”或“方式二”其中一種進行繳納,具體操作說明如下: 2.1通過微信支付的,選擇“方式二”(微信支付繳納),點擊“立即微信支付”按鈕,手機端直接繳款,電腦端通過系統(tǒng)彈出的二維碼掃碼支付。 2.2通過轉賬方式支付的,選擇“方式一”,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的賬號或根據(jù)《報名電子確認單》(第四步)中指定的賬號,以轉賬方式(網(wǎng)銀或非現(xiàn)金柜面繳款)單筆繳納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2.3保證金繳納成功后,系統(tǒng)對應標的保證金繳納狀態(tài)將顯示“已確認到賬”。 2.4保證金未繳納或繳納不成功的,系統(tǒng)將顯示“未確認到賬”,競買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再次繳納保證金。 2.5競買人需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保證金,如保證金未能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賬,影響競價的,則競買人自行承擔責任。 注:(略) 第三部分 網(wǎng)上競價流程 競買人可通過手機端和電腦端兩種方式參與競價: 1.手機端:(略) 2.電腦端:(略)http:(略))登錄“要素交易網(wǎng)上競價系統(tǒng)”, 登錄已注冊報名的賬號,點擊報名的標的,通過手機短信驗證碼或輸入《電子確認單》上的動態(tài)口令進行驗證。 3.競買人通過驗證后進入“電子競價大廳”,點擊所要加價的按鈕進行出價。優(yōu)先權人在競價過程中,通過點擊“行使優(yōu)先權”按鈕行使優(yōu)先權。 第四部分 網(wǎng)上競價規(guī)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平等自愿原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則。競買人必須遵守本規(guī)則的約定,并受此制約。 1.交易主體定義 1.1“產(chǎn)權交易機構”指組織本次產(chǎn)權交易活動的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2“轉讓方”指本次交易標的的產(chǎn)權人。 1.3“競買人”指向產(chǎn)權交易機構遞交受讓申請,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公益性組織、金融機構。 1.4“最終出價人”指參與競價且最終出價最高的競買人。 1.5“競得人”指資格審查合格的最終出價人。 2.競價規(guī)則 2.1網(wǎng)上競價由自由競價和限時競價兩個連續(xù)的階段組成,競價開始時間即為自由競價開始時間。優(yōu)先權人在同等價位下享有優(yōu)先權。 自由競價:(略) 限時競價:(略) 2.2最終出價人在通過資格審查后即成為該競價標的的競得人,其最高有效報價為成交價。 2.3競價標的無人應價的,該標的流標。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將視具體情況作出中止或終止網(wǎng)上競價活動,并通知競買人: 2.4.1競買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2.4.2相關工作人員私下接觸競買人足以影響網(wǎng)上競價出讓活動公正性的; 2.4.3因不可抗力、網(wǎng)絡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導致網(wǎng)上競價系統(tǒng)不能正常運行的; 2.4.4依法應當中止或終止競價活動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況消除后,可恢復網(wǎng)上競價活動。 2.5因競買人電腦或手機端系統(tǒng)遭遇網(wǎng)絡堵塞、病毒入侵、軟硬件故障等導致競買人不能正常登錄網(wǎng)上競價系統(tǒng)申請、報價、競價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網(wǎng)上競價活動不中止,也不終止。 3.其他 3.1參與網(wǎng)上競價的競買人在競價活動中應共同遵守本規(guī)則中的各項規(guī)定,保持自身競價行為的獨立性、嚴肅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縱、相互串通等不良行為。 3.2競買人應慎重決定交易申請行為,一旦完成報名,即表明對交易標的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交易標的現(xiàn)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3競買人應對誤過競價時間或操作失誤承擔全部責任。 3.4在競價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涉及本中心時,當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的監(jiān)管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5本《網(wǎng)上競價規(guī)則》解釋權和修訂權屬于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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