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水河(吳忠市段)防洪治理造價咨詢服務一標段、二標段
所在地區(qū): | 寧夏-銀川-金鳳區(qū) | 發(fā)布日期: | 2024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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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水河(吳忠市段)防洪治理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苦水河(吳忠市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吳忠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苦水河(吳忠市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吳發(fā)改審發(fā)〔(略)〕(略)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吳忠市水務局,建設資金來自國債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招標人為吳忠市水務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造價咨詢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略)
2.2建設地點:(略)
2.3招標范圍:(略)
2.4服務期限:(略)
2.5標段劃分:(略)
一標段:(略)
二標段:(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是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事業(yè)單位。投標人應具有完成造價咨詢服務所必需的設備、人員和技術能力。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資格。
3.2投標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查詢投標人是否存在失信被執(zhí)行人、企業(yè)經營異常、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等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不良信用記錄,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行政處罰限制工程招投標的投標人的投標將被拒絕。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3.4本標段招標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略)年4月(略)日(略)時(略)分至(略)年5月(略)日(略)時(略)分(北京時間,下同),持CA數字證書登錄《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進行報名、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并獲取保證金賬戶。
4.2投標保證金繳納形式:(略)
4.3各投標人在開標前應隨時關注《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澄清/變更公告”欄,本項目有可能進行時間或內容上的調整,內容只在“澄清/變更公告”欄公示。招標代理機構及招標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時關注變更公告或澄清、補疑等從而導致投標失敗的,其后果自行承擔。
4.4其他:(略)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略)年5月(略)日9時(略)分,遞交地點:(略)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紙質)
6.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
6.1投標保證金金額:(略)
6.2履約保證金:(略)
7.評標方法和定標方法
7.1評標方法:(略)
7.2定標方法:(略)
令(略)號)等最新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中標人。
7.3本項目不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fā)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略)
地址:(略)
聯系人:(略)
電話:(略)
招標代理機構:(略)
地址:(略)
聯系人:(略)
電話:(略)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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