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性磋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雙電源變更)專變配電工程[正在下載]
所在地區(qū): | 湖南-湘西-吉首市 | 發(fā)布日期: | 2023年7月19日 |
距離開標時間還剩:
項目概況: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雙電源變更)專變配電工程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中國湖南政府采購網(wǎng)》(http:(略)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1、采購項目名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雙電源變更)
專變配電工程
2、政府采購計劃編號:湘財采計[(略)](略)號
3、采購代理編號:(略)-(略)-6(HNDCCS(略)-(略))
4、采購項目預算:(略).(略)元
最高限價:/
¨支持預付款,預付比例:/
5、本項目對應的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所屬行業(yè):建筑業(yè)
6、評標方法:(略)
7、合同定價方式:(略)
8、合同履行期限:于合同簽訂之日起(略)天(日歷天)內(nèi)完成建設及送電,并配合采購人及相關部門完成相應驗收等手續(xù)
9、本項目分階段要求供應商提供以下保證:
¨投標保證金:(略)/ %;
¨履約保證金:(略)/ %;
¨預付款保證金:(略)/ %;
t質(zhì)量保證金:(略)3%。
二、采購需求及項目可能實質(zhì)性變動內(nèi)容
序號 |
標的名稱 |
數(shù)量 |
簡要技術(shù)要求 |
||
技術(shù) |
服務 |
合同條款 |
|||
1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雙電源變更)專變配電工程 |
1項 |
詳見第四章 “采購需求” |
詳見第四章“采購需求” |
詳見第三章 “合同草案條款” |
競爭性磋商項目可能實質(zhì)性 變動內(nèi)容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1、支持中小企業(yè):(略)
四、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基本資格條件:(略)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t專門面向:(略)
¨強制分包:(略)/ %分包給中小企業(yè)。
3、采購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的五級及以上資質(zhì),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zhì)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zhì)和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以上資質(zhì)證書均處于有效期內(nèi)。
(2)項目負責人(項目經(jīng)理)具備機電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采用承諾制,格式自擬)。
(3)供應商如為省外入湘企業(yè),應在“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網(wǎng)”進行基本信息登記。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5、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此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6、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五、獲取采購文件有意參加投標者,于(略)3年7月(略)日(略) 時(略) 分至(略)3年7 月(略)日(略) 時(略) 分(北京時間)),在《中國湖南政府采購網(wǎng)》(http:(略)獲取電子招標文件。
t本項目實行電子交易,有意參加投標者,在《中國湖南政府采購網(wǎng)》(http:(略)ccgp-hunan.gov.cn/)→查看政府采購公告→附件→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或者登陸《湘西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http:(略)獲取電子版招標文件。
備注:(略)
2、各投標供應商自行在以上網(wǎng)站下載或查閱招標相關文件和資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采購代理機構(gòu)概不負責。
六、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電子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即:(略)(略) 年8月2日(略)時(略)分(北京時間)。請供應商登錄《湘西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http:(略)
.cn/TPBidder/memberLogin)遞交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的響應文件一份。逾期送達的電子響應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予以拒收。
2、電子響應文件的解密截止時間:(略)
3、開標地點:(略)六 舉行,所有供應商應準時在線參加開標。
注:(略)http:(略)
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公告期限1、本公告在《中國湖南政府采購網(wǎng)》(http:(略)
2、在其他媒體發(fā)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內(nèi)容以《中國湖南政府采購網(wǎng)》發(fā)布的公告為準;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在《中國湖南政府采購網(wǎng)》發(fā)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其他補充事宜1、磋商保證金:(略)
2、其它(賬號注冊與CA數(shù)字證書辦理)
潛在投標供應商請登錄湘西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http:(略)
3、詢問及質(zhì)疑
(1)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如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gòu)提出詢問。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gòu)將在3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答復。
(2)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獲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按《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政府采購質(zhì)疑答復和投訴處理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湘財購〔(略)〕(略)號)規(guī)定,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gòu)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的質(zhì)疑。
九、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1.采購人信息
名 稱:(略)
地 址:(略)
聯(lián)系方式:(略)
2.采購代理機構(gòu)信息
名 稱:(略)
地 址:(略)
聯(lián)系方式:(略)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略)
電 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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